一、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二生产队(011377004007) | |||||
单位地址 | 大龙街富怡路268号 | ||||||
二、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和编号 | 昌平西街12号厂房(2队)(四楼);(011377000005-wy0046(四楼);) | |||||
资产地点 | 昌平西街12号 | ||||||
资产经营用途 | 工业 | ||||||
交易底价 | 10830.00 元/宗·月 | 交易保证金 | 60000.00元 | ||||
合同年限 | 5.79年 | 起止时间 | 从签订合同日起计 | ||||
递增情况 | 比例,租金递增比例(%)/递增值为10.00 | 交易日期 | 2024-03-07日 | ||||
交易地点 | 大龙街交易中心 | ||||||
三、竞投单位(个人)及最高报价 | 序号 | 竞投单位(个人) | 最高报价 | 是否竞得 | 备注 | ||
1 | 郑闽 | 10830.00元/宗·月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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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4-03-07至2024-03-14,公示期间如对竞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向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黎佩嫦 联系电话:39269298 | ||||||
五、合同拟签订时间:2024-03-21 | |||||||
六、其他事项 | 三年内不得转租或分租。①、甲方按现有标准提供厂房用水用电,超出部分自行承担。②、如需对物业进行升级、装饰、装修,必须事先经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③、乙方需交付每年每平方米一元的综合服务费给甲方(不含税)。每年综合服务费在当年一月份缴交(签订合同时缴交当年度综合服务费)。④、《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及排水单元达标由竞得人负责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办理,排水单元达标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办理,日后有关办证、年审、维护等由竞得人负责。 |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二生产队 | |||||||
202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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