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位于龙岗区龙城广场东侧,占地36153平方米,建筑面积86459.14平方米,于2005年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龙岗区文化中心内共有垂直电梯和扶手电梯共29台,其中有20台(垂直电梯和扶手电梯各10台)于2005年投入使用至今已超过十五年,未进行过安全评估。
二、事项要求
(一)事项目标
对上述20台电梯老旧电梯进行安全性检测,服务内容按电梯安全评估的国家有关技术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执行。
(二)服务要求
1.工期为60个自然日,按收到招标人按合同支付的首笔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出具国家认可的电梯安全评估报告。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电梯电气系统、曳引系统、轿厢系统、门系统、重量和平衡系统、安全性保护系统、机房与井道、梯级、牵引链条及链轮、导轨系统、主传动系统(包括电动机、减速装置、制动器及中间传动环节等)、驱动主轴、梯路张紧装置、扶手系统、梳板、扶梯骨架等进行专业安全性检测与评估。实施过程和服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
(三)费用
本事项招标控制价为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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