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专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3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ZCCX-2024006
项目名称: 2024年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专项项目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500000,500000,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4年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专项项目(标项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完成服务期内雉城街道、画溪街道、小浦镇3个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4年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专项项目(标项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完成服务期内龙山街道、煤山镇、夹浦镇、水口乡4个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2024年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专项项目(标项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完成服务期内太湖街道、李家巷镇、洪桥镇、吕山乡、图影5个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2024年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专项项目(标项四)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完成服务期内和平镇、虹星桥镇、泗安镇、林城镇4个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食品抽检工作项目完成为止(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1、供应商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含食品检验检测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本次招标提供《食品安全检测项目指导价目表》,投标人根据指导价目表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若遇需检测项目超出《食品安全检测项目指导价目表》所列范围,则具体价格比照同类项目指导价(结算时按中标折扣进行结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4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共有4个标项,各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一个或全部标项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项。4个标项的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标项,评标顺序同开标。投标人在前一个标项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前提下,仍进入后续标项的评审,但不推荐为后续标项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中街1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671232
质疑联系人: 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671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A座)1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533631
质疑联系人: 李慧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53363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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