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1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
结束日期 | 2024年01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1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
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302304 | 项目名称 | 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C11栋厂房、18栋宿舍及综合楼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0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1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1层105-106号商铺: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1层105-106号商铺 2、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C11栋厂房第1层部分、2-5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C11栋厂房第1层部分、2-5层 3、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18栋宿舍第4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18栋宿舍第4层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1层105-106号商铺:134.36平方米 2、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C11栋厂房第1层部分、2-5层:8011.00平方米 3、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18栋宿舍第4层:659.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1、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1层105-106号商铺:有权属说明 2、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C11栋厂房第1层部分、2-5层:其它权属证明 3、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18栋宿舍第4层: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1、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1层105-106号商铺:商业类 2、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C11栋厂房第1层部分、2-5层:厂房类 3、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18栋宿舍第4层: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免租期 | 3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1层105-106号商铺:50元/平方米/月; 2、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C11栋厂房第1层部分、2-5层:30元/平方米/月; 3、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18栋宿舍第4层:28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合同年递增5.0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允许(审批)。需承租人独自负担装修费用,应按照国家或地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申报办理相关装修手续。) |
资产用途限定 | 1、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综合楼第1层105-106号商铺:商业; 2、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C11栋厂房第1层部分、2-5层:厂房; 3、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实业第二工业区18栋宿舍第4层:宿舍; | ||
履约条件 | 1.此次招租项目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本项公开招租物业为整体打包项目,不拆分招租。竞价人中选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不得转租、分租。 3.承租方必须要对租赁房屋的供电、供水及消防安全设施需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安装; 4.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处,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园区升级改造或城市更新工作; 6.本物业拟引进重大企业项目落户,存在项目推进的进度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物业,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迁,所产生的损失出租方不再作出赔偿。 7.承租方已全面知晓物业现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能否用于办理自身所需的各项证照,并根据实际使用方式决定是否参与竞租,不得以物业现状、未取得产权证明、无法办理有关业务等为由提前终止合同或者要求招租人赔偿; 8.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9.承租人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人的消防及安全生产规定; 10.物业使用前承租人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11.承租人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2.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13.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除出租人要求或同意外,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须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14.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物业的维修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消防、租赁登记备案、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5.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权益或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或在该等权利、权益及该房屋上设置任何担保或障碍; 16.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 ||
其他补充说明 | 用电保证金:厂房:300元/KVA;宿舍300元/间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相当于首月租金的三个月租金 | 物业管理费 | 2元/㎡/月 |
水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其他 | 按照新安公司水电费日常管理标准执行(如供水供电部门对水、电费单价有所调整的,则招租人有权根据该调整对以上水、电费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8、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方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方损失。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资格条件第2~8条承诺函;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398,25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联系人 | 舒龙;曾倩茵 | 联系方式 | 18165729017;13723470469 |
邮箱 | zengqianyin@sztc.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新安实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宝安区西乡街道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nhbgpcwmb2g2bwpn.mikecrm.com/KXFQsHH);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2、现场报名 1)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现场,并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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