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包号:ZG2023106
2.项目名称:新北区LED改造路灯灯具采购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8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灯具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LED路灯灯具(310W) | 125 | 2400 | 1.灯具不含单灯控制。 2.提供RVV3×2.5+2×1电缆(10m/套) |
2 | LED路灯灯具(230W) | 250 | 2008 | 1.灯具不含单灯控制。 2.提供RVV3×2.5+2×1电缆(10m/套) |
3 | LED路灯灯具(120W) | 60 | 1300 | 1.灯具不含单灯控制。 2.提供RVV3×2.5+2×1电缆(10m/套) |
备注:1.投标人所投路灯灯具须为同一品牌系列产品。
2.RVV3×2.5+2×1电缆供货时需与灯具连接(一并打包),且需提供材料合格证。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LED路灯灯具(230W)。
5.供货时间:具体供货时间接到招标人订单通知后25天内供货完毕。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3.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LED230W灯具近两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的由国家级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灯具合格的有关光学、综合模拟判定等方面的光学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3.3.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LED230W灯具近两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的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电气安全检测报告(符合GB7000.1及GB7000.203要求,且须含风压、光生物危害、电磁兼容谐波电流限值、灯具防雷及防浪涌等级等指标)(检测报告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3.3.4投标人应提供所投LED230W灯具的CQC认证试验报告;
3.3.5投标人应提供所投LED230W灯具使用的浪涌保护器的CQC认证试验报告及电源的3C认证报告;
3.3.6投标人应提供LED230W灯具(无需安装单灯控制器)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振动及冲击的型式试验报告;
3.3.7投标人应提供LED230W灯具(无需安装单灯控制器)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防碰撞试验报告;
3.3.8灯具必须为高压铸铝一次成型,以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光学检测报告中描述的为准,不符合作无效投标处理;
3.3.9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LED230W灯具样品一套并提供相应的拆灯工具(提供的样品须与送检产品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460mm≤长度≤900mm,240mm≤宽度≤380mm,100mm≤厚度≤200mm(不含单灯控制器)。同时要求灯具的长宽比要求长:宽≧1.2。
②LED路灯灯具的整灯重量≤15Kg(千克)
③灯具透光罩应采用高强度曲面钢化玻璃,玻璃曲面处理,曲面平顺饱满,凸出灯具金属件平面(灯具发光面)尺寸≥25mm
④灯具背部光滑设计不采用鳍状散热片
⑤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实现,不能使用胶水密封。
⑥每一个独立的LED光源应具有多层透镜进行二次配光
⑦灯具应有独立的电源腔,并应为上开盖方式
⑧钢丝绳两端固定方式:一端须与灯具主体(非灯具盖板)紧密固定,另一端与灯杆预留M8螺丝固定。
注:上述检测费须由投标人承担;检测机构须为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是指:国家质检中心名录中能够查询到的检测机构(查询网址http://cma.cnca.cn/cma/base/tBzNationalCenter/indexList)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苏采云系统原CA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原电子签章更换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联系方式:柳女士 0519-85119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
联系方式:0519-85580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工
电 话:0519-8989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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