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地铁 2 号线 2024-2025 年安检设备委外维保及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 FJTP-FJTC 231356119 ) , 招标人为 :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业主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和 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福州地铁 2 号线 2024-2025 年安检设备委外维保及维修项目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福州地铁 2 号线安检设备委外维保及福州地铁 1 、 2 号线便携式炸药探测器故障维修。
2.3. 招标内容:
2.3.1. 安检设备委外维保:福州地铁 2 号线 22 个车站的 44 台 X 光机、 44 台台式液体检查仪、 44 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 44 台安检门设备设施进行委外维修保养和故障维修,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发的年度设备检修计划的内容及预防性维护保养(月度、季度、年度维护等)、辐射安全检测、特定日保障、故障处理、安检设备移机、技术培训及其它管理要求等,符合车站运营期间的各项需求,以确保所有安检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2.3.2. 便携式炸药探测器故障维修:福州地铁 2 号线 44 台便携式炸药探测器及福州地铁 1 号线 15 台便携式炸药探测器的故障维修,并提供相应质保服务。
2.4 具体要求: 详见第 5 章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期限 :
2.5. 1. 安检设备委外维保:服务期限 17 个月,暂定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2.5.2. 便携式炸药探测器故障维修:设备送修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质保期为设备修复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本项目委外维保服务期限结束之日止。
2.5.3 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应包含Ⅲ类或Ⅲ类以上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国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 交通运输行业(轨道交通 / 铁路 / 公路 / 机场) 安检设备设施维修保养项目业绩。
注: 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合同书中未标明项目特征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合同文件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 3 年 12 月 22 日 9:00 至 202 3 年 12 月 26 日 17:00(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 0591-83708660、0591-83708622、0591-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 3 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 20 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2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每天17:30后财务人员会确认款项到账信息,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0591-83708660、0591-83708622、0591-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
4.3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叁万元整 ( ¥ 30000.00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4 年 1 月 1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00 秒,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 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 。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2. 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 付 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 付 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 156.83 万元。其中,福州地铁 2 号线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部分最高限价为 86.11 万元,福州地铁 2 号线便携式炸药探测器故障维修部分最高限价为 57.94 万元;福州地铁 1 号线便携式炸药探测器故障维修部分最高限价为 12.78 万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fycbid.cn:8000/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fzmtr.com/ )、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https://ygcg.fjcqjy.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 436 号福州地铁新店车辆基地 ,邮编: 350012
电话: 0591-86305400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6 层 6 23A 室 ,邮编: 350002
电话: 0591-87518355 传真: /
联系人: 黄滨、郑仁栩、郭亮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1180 8010 0100 1044 9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 231356119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投标保证金转出和汇入银行系统数据交换过程可能出现信息显示不一致,为避免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未能抓取识别招标项目编号的情形发生,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账单上的尽可能在所有可以标注的栏目里注明 231356119 保证金 ,在完成汇款时应主动与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进行沟通对接。)
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 156号
电话: 0591-863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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