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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7号线充电宝点位出租项目第1次公告

· 2023-02-20
Report

编号:2023320100FB00046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7号线充电宝点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7号线充电宝点位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标的位于南京地铁7号线站厅层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21.6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22年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无

2.7 招租业态: 充电宝点位

2.8 其他说明:

(1)楼层:南京地铁7号线站厅层

(2)装修程度:无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8.97

3.2 租期(月): 36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首年成交金额的25%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的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正在经营(登记截止日期前)的充电宝项目经营业绩(登记时须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若为产品经营代理商,需提供产品授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相关资料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5)意向承租方提供的产品设备须符合CNAS或CQC或CCC等质量认证及安全检测(登记时须向出租方提供产品质量认证和安全质量检测报告)。

(6)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没有不良记录。

(7)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8)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递增:自实际经营第二年起在上一经营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点位出租合同承租方拒绝接受中选通知书或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本次出租标的仅为南京地铁7号线全线充电宝柜机点位,不含充电宝等电子设备。

(6)租金支付方式、设备安装期、计租期、交付日、其它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南京地铁7号线充电宝点位出租项目招商文件》及其附件(相关资料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7)本次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分。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邢先生

联系电话: 025-88055527、025-88055573

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518917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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