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化学试剂及耗材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C202210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化学试剂及耗材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34000
最高限价(元):243664,642296,138040,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试剂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366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试剂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耗材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229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耗材采购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试剂耗材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80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试剂耗材采购等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农业农村厅项目耗材采购
数量:17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耗材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有效的非药物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后续服务的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标项2、3、4: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有效的非药物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后续服务的能力;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方式:线下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一式叁份: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 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非药物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⑤近一年任意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⑥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携带上述资料现场报名或发送至邮箱1034145119@qq.com。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原因,部分供应商无法完整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承诺本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报名材料均属实,未完整提供的报名材料,承诺在解封后2个工作日内完整提供,否则愿意放弃本次投标资格);报名材料无法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章的,均需由本单位法人签字。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南街2号
联系方式:13999903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999138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
电 话:13209950311、1399913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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